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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年02月18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晋教科规办函[2020]1号文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0〕3号)的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申报。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做如下说明:

一、申报资格

1.同年度已经申请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无论是否立项),都不能再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除国家重大招标之外的所有课题。

2.有上述机构的在研课题或者被撤项还未满5年者也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

3.本年度申报国家青年和教育部青年的,对课题组成员的年龄不作限制,也不需要写书面推荐。

二、专项课题

1.本年度教育部规划课题中设置国别和区域教育研究专项课题,主要资助围绕国别和区域教育以及重大的国际教育问题开展的研究,共设置10项课题,资助强度及要求与国家一般和教育部重点课题相同,其中2项课题单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其他8项单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完成时间均为一年。

2.专项课题不再单独发通知。使用的申请书也是“(其他类别)的申请书”,在第3页的填表注意事项的第5条课题类别中有相应说明。

3.“国别和区域教育研究专项课题”,与申请书中说的是“国际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相同。

4.资助经费为20万元的专项课题,成果和结题要求参照国家一般;资助经费为5万元的专项课题,成果和结题参照教育部重点。

三、资助金额

“国家重大招标”“国家重点课题” “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专项”今年资助金额都有所提高,分别为50-80万元、30-50万元、5-8万元、3-5万元。课题申报者可以在资助范围内自行确定申报金额。

四、全规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项目申报材料可下载附件也可从全规办网站(http://onsgep.moe.edu.cn)下载。

五、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5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2)用全规办统一制作的表格汇总表(见附件3、4),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

六、我校纸质材料提交时间为2020年4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后续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由学院统一提交到科研院407室。

联系人:康颖卿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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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7: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docx】已下载9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