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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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6级工程科技创新实验班专业导师的通知

日期:2018年05月07日

各相关学院:

工程科技创新实验班是我校为培养一批基础知识宽厚、素质能力协调发展,具有较强工程实践和科研能力,具有开阔视野和持久竞争力的工程科技领域创新型高素质人才而在本科新生中选拔优秀学生组建的班级。为进一步落实《太原理工大学工程科技创新实验班(本科)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做好实验班导师配备工作。根据2016级实验班学生的专业选择情况,学校拟在机械、材成、电气、计算机、电科、电信、自动化、通信等专业中开展工程科技创新实验班培养。现将实验班专业导师遴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专业导师遴选条件

1、应为55周岁以下的正高职称教师或具有国家级项目(成果)的副高职称研究生导师;

2、须近三年内给本科生上课,教学效果良好,学生评价优良;

3、须熟悉教学规律和本专业教学计划、课程结构特点,具有指导学生专业学习、参与科学研究的能力;

4、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负责人、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特优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优先考虑。

二、专业导师工作职责

1、制定科学合理的个性化专业培养方案并全面负责学生的教育和培养;

2、为学生的学习和科研训练提供良好条件,对学生的学习、实验、科研等工作进行具体指导;

3、积极开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

4、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培养方案论证交流会;

5、须及时评价学生,每学期导师应对本学期指导学生的结果及学生学习、科研活动及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过程和培养成效进行评述。

三、专业导师待遇与考核

1、每届指导学生数一般不超过3人,工作量为每学期每指导1名学生,计30个工作量;

2、在推荐免试研究生时,专业导师对自己所指导的学生有优先选择权;

3、学校将定期对导师进行评价和考核,对不能正常实施指导工作的老师取消其导师资格,对优秀导师进行表彰奖励;

4、指导实验班学生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请各相关学院认真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太原理工大学工程科技创新实验班导师申请表》(附件1),已获聘实验班的导师填写《太原理工大学工程科技创新实验班导师汇总表》(附件2),并于2018年5月15日前报教务处教研科(办公主楼6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