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正在浏览的是: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本科教学改革项目检查的通知

日期:2017年10月12日

各学院: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项目进程,教务处将于10月份开展2017年度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和2014年度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检查验收结果将作为下拨经费和今后申报项目、成果的重要依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

为加强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过程管理,进一步推动项目实施,学校将于10月18日至19日举行2017年度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汇报会。具体汇报顺序见附件1。

1、汇报形式:采取ppt汇报。

2、汇报时间3——5分钟,提问3分钟内。

3、汇报地点:思贤1803、1804、1805教室。

4、学校将对进展顺利、成效显著的2017年度教学改革项目,加大扶持力度,并择优推荐参评2018年省级教改项目。对于初次检查未通过的项目将不予下拨经费,对于二次检查仍未通过的项目将取消该项目。

二、2014年度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

1、2014年度立项的教学改革项目(附件2)必须结题,2015年度立项的教学改革项目(附件3)可自主申请结题。

2、项目组向所在单位提交《太原理工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附件4)及反映项目成果的相关支撑材料(包括论文、专著、教材、软件、专利、获奖等),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

3、校级重点项目将采取答辩形式,具体要求同2017年度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汇报要求,汇报顺序见附件1。

4、校级一般项目由各单位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或实施效果进行验收,将《太原理工大学一般教学改革项目验收结果一览表》(附件5)报教务处备案。

5、2014年度立项的教学改革项目不能结题者,将取消其立项资格,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对经费支出进行检查处理。同时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相关本科教学项目。

6、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此项工作,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做好相关工作,并于2017年10月25日前将校级重点项目结题报告及支撑材料,校级一般项目验收结果一览表各一式一份报教务处教研科(办公主楼603室)。